2017年《劳动合同法》修订十大问题解析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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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王勇
劳动法资深执业律师,洪文律所主任律师;兼职仲裁员;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迄今已为超过1.2万名律师提供劳动法诉讼培训,超过2万名HR提供劳动法实操培训。
修改方向一:立法宗旨
单方保护、倾斜保护不变: 适当调整过度保护、要适当平衡

修改方向二:适用范围(分层规范)
1. 区别对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尤其是对高端人才在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工时加班、解职解雇等方面不适用
2.减弱管理力度、加大协商空间,在工时制、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雇保护等方面应当适当放宽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3. 减弱小微公司雇主责任
4.用工模型

修改方向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就业稳定与用工僵化
2.限制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修改方向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 协商一致与书面变更
2. 公司单方调岗权的扩大、公司内部管理权的充分体现

修改方向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灵活用工)
限制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修改方向六:经济补偿金
1. 重新定义经济补偿金(国外基本无强制要求)
2. 公司无过错不应支付
3.失业金与经济补偿金二选一

修改方向七:劳务派遣
1. 派遣员工的比例不得超过10%要再修订:仅适用国企
2. 派遣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修改方向八:非全日制
1. 放宽4小时、每周30小时可以协商
2. 不能简单确认是全日制

修改方向九:减轻用人公司的法律责任
1.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11个月改为3-5个月,并入过错机制。
2. 修改第38条被动辞职补偿:区分过错原因、责任大小

修改方向十:加大劳动者义务
1. 高管限制单方解除权
2. 强调劳动者诚信义务
3. 适当增加劳动者违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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