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大量的公共权力,怎么分配或处理比较好?

2022-03-21

立即购买
  • 课程介绍
  • 用户评价

第二节 大量的公共权力,怎么分配或处理比较好?

 

 

 

 

我们再复习一下,根据少数将服从多数的代议制民主规则,a国的立法机关马上就可以出台新法律规定,这样既有了可依据的法律,该法律又没有违反宪法,因为a国的宪法没有制约权力的基本功能!

假如宪法要有制约权力的基本功能,有5种技术手段:1、权力并行列举法;2、直言禁止法;3、把权力给不同的国家机关;4、把权力平等地分散给大多数人;5、列举最基本的权利;6、限制立法权。您现在是一国国民,现在国家立宪,可以选择制约权力的手段,但只能5选一,您会怎么做?为什么?

权力分配只有参考答案,没有标准答案

曾经有人选6,这个人叫麦迪逊,他在确定宪法对公**利的保障时,并不是直接说公民有什么权利(如5),然后就完了,多简洁明快,他偏倒过来啰里啰嗦针对性的说国会(立法部门)不得如何如何,例如美国《权利法案》第1条这样表述,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伸冤的权利。可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严苛的一笔权利法案。为什么他要用这种别扭的语言表述方式?因为背后有2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思维:

1)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一个人是否具有哪些权利,无需通过立法来加以宣告,因为这些权利原来就存在,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以肯定式列举个体的基本权利,在逻辑上就会引申出这样的含义:这些权利是立法者给我们的,因为宪法规定了这些权利,所以我们才享有这些权利,从而陷入公民法不授权不可为的误区;

2)立法部门是最危险的部门:行政权限于比较狭小的范围内,在性质上比较简单,司法权的界线又更是明确,这两个部门任何的篡权计划,都会立刻暴露并招致失败。但立法部门就不一样了,它在政府中具有优越地位:它人数多得足以感到能激起多数人的一切感情;它单独有机会接近人民的钱袋,对其他部门任职者的薪水报酬有全部决定权,这造成其他部门对它的依赖,从而为其对其他部门的侵犯提供了便利。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宪法的国家,只有一句话:您要跟好啊!不过这是例外,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一般较常见的做法,应该是只选12345。选12的人是借由宪法法条文义,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表达限制公共权力以保障公**利的意思,一旦出现法条所规定的,某个公共权力威胁到某个公**利的情形,公民可以立刻识别其为非法。选3的人是认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希望权力之间既有界限,又互有重叠和交错以达到权力制约监督权力,比如我国《立法法》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且不可授权立法的立法原则,就是对立法权的内部分立。

人类制宪史上首先采用的是4,就是最高权力不再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而是改为越来越多的人都有平等的投票权,按照平等保护又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进行决策,即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侵犯个人的基本自由和尊严。

民主原则重要吗?

有人认为,有少数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人,只允许他们来判断决策就好,省得大多数人劳心费力。

还有人认为,简单地说民主好,**不好,是个伪命题,当今世界没有真正的民主,也没有完全的**,好与不好,要看它的历史环境和社会效果。民主是手段,**也是手段,看是出于什么目的。如果是让国家富强了,人民幸福了。无论什么手段,都是好手段。什么言论自由、批评建议等基本**,不过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一种手段,只要结果达到了,这种手段可有可无。

没想到2019年底之后,许多人才发现这些世界一等一的发达国家的人民,做的事情才是正确的。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之后,全国停工停产停学,封城禁足,都是因为执法者当初的一念之差,把能听见不同于官方的声音这种合情合理之正当现象,当成威胁与混乱加以矫正与防范。所以社会运转时,民主非常重要,否则遇到天灾人祸就损失惨重了。

民主的决策过程,允许每个人发声,必然大大降低个体或少数人犯错误的风险,也可以使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最小化;不允许每个人发声,那么我们就无法判断哪些话是正确的,哪些话是错误的。正确的话得不到大家的检验,错误的话也得不到大家的纠正,结果最大可能反而是正确的话被掩盖,而错误的话大行其道,就比如武汉疫情初期说不具有传染性或传染性不强这样错误的话利用官方渠道大行其道,使大家放松警惕,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您觉得选择哪一项比较正确?

事实上,无论是选择1/2/3/5/6中哪一项,都最好先满足4,保持权力分散到每一个人才保险,这也与一般理财专家一直推广的观念相同: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分散风险不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而是为了避免重仓单一资产可能带来的波动性。而民主的方法更进一步,教您无论在状况好坏的时候,听取不同的声音,避免做出最坏的决策。

将权力分配技巧活用于公司治理层面

在了解了公共权力分配的1-6选项后,我们可以将公共权力的分配观念,同理运用到公司的日常治理中,所以接着我们来看公司治理中5个权力配置原则,避免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监督者权力滥用,损害公司的利益:

1)组织的最高权力不宜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即股东较多的公司整体表现会比股东较少的公司好;

事实上,当今市场的主宰,如果不考虑国有企业的因素的话,也是股东较多的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以及股东较多的非上市公司。这一点可以从股权激励大行其道看出端倪。

以下是被广泛引用的关于股权激励的一些资料:

据统计,微软、沃尔玛、通用电气、惠普、西门子等世界五百强企业95%以上都实行了股权激励。

此外,阿里巴巴、华为神话、百丽奇迹,乃至于众多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成功发展历程,都一次次证明了股东(投资人)较多的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强大的竞争力和生命力。

 

2)组织授权要采取权力并行列举法和直言禁止法;

一个逻辑完整的章程文本,应该是既要用权力并行列举法载明权利,又要用直言禁止法载明义务;

 

3)权力既有分割并有重叠,可以防范权力腐败,如下图所示;

 

 

4)重视公司治理中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限权功能;

以《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为例: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5)用组织的文化限制公司最高权力者。

以阿里巴巴为例:阿里巴巴欺诈门

2011221日,阿里巴巴B2B公司宣布,为维护公司客户第一的价值观及诚信原则,2010年公司清理了约0.8%逾千名涉嫌欺诈的中国供应商客户,公司CEO卫哲、COO李旭晖因此引咎辞职,由淘宝网CEO陆兆禧接任。中国供应商是上市公司阿里巴巴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马云在一封给员工和客户的邮件中痛斥了这种行为,称对这种触犯商业诚信原则和公司价值观底线的行为,任何的容忍姑息都是对更多诚信客户、更多诚信阿里人的犯罪!

 

 

直播间

最新问答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