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号文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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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路银雷律师
主讲人:路银雷律师

课程简介

2016年底,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140号文,对资管产品增值税的征收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引起资管行业的广泛讨论与争议。本课程将为您解读140号文如何适用于私募基金。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您将会知道:

140号文对于不同种类私募基金的适用性;

基金运作的不同环节如何缴税?

私募证券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在税收上有何差异?

基金合同在设置增值税条款时有何关注要点?

课程提纲


  • PART 01  私募基金管理人缴纳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 PART 02  140号文是否适用于私募基金

  • PART 03  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 PART 04  基金合同应当如何设置增值税条款


讲师简介

路银雷   资深律师

路银雷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管理及退出;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企业资产证券化、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房地产并购、重组等法律服务业务。

 

路银雷律师主办的项目和服务客户主要包括:为数十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入会、重大事项变更等提供法律服务。为晨兴资本、光速创投、千骥资本、诺亚财富、歌斐资产、钜澎资产等多支基金设立与对外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乾璟投资、盈科创新资本、一磊资产、东方藏山、东方瑞宸、金地稳盛、盛世神州、应嘉资产、东方嘉实等数家基金管理机构设立的多支私募基金提供基金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法律服务。为中信信托、华润信托、上海国际信托、五矿信托、外贸信托等多家信托机构,以及汇添富资本、嘉实资本等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东证资管、财通资管、平安保险、东方资产、华融资产、太平资产等多家资产管理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为远东租赁、人人分期等多个资产证券化项目、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提供法律服务。为多个房地产项目的并购、重组提供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税务方案规划等法律服务。

 

路银雷律师亦曾参与编著《律师视角: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投资与运作》专著;发表过数十篇专业研究与行业监管解读文章。

课程课件



如有疑问,请邮件联系renmanke.intern@grandal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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