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集:离婚协议里把房子写给儿子,丈夫后悔了,怎么办?

201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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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谢斌和周扬结婚已经十年有余,两个人的儿子今年也已经上小学了。去年,因为生活上长时间的摩擦,谢斌和周扬决定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儿子跟着周扬一起生活。在签离婚协议时,谢斌觉得对不住儿子,就和周扬约定将他们现在所居住的这套房子赠送给儿子,房产证由周扬保管。


可随着离婚的时间越来越久,谢斌心里的愧疚感也是消失殆尽,他现在有些后悔了,就目前的房价走势,这套之前100万的房子已经翻了一倍了,送给儿子就等于送给了周扬。因为还没将房子正式过户到儿子的名下,便向周扬提出要取消自己的赠与决定。周扬听到这话心里一惊,一番思虑过后,觉得这件事情自己是解决不了的,便马上联系李律师咨询,想让我帮她排忧解难。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下面,我们分二种不同的情况,跟大家一一细说:


第一种情况:所赠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向荣和梦琪从大学时就在一起,两人一起熬过了毕业分手季,终于等到云开见日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夫妻二人一起在商场上打拼,成绩是相当的可人。几年后,梦琪怀孕在家待产,后生下一个儿子。因为要照顾儿子,梦琪放弃了工作,开始在家相夫教子。


向荣因为工作的需要,经常要出差或者是在外应酬,这夫妻俩是聚少离多,他们间的感情也是越来越淡,外加上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吵架。时间长了,双方都觉得这样不是办法,长痛不如短痛,于是双方决定协议离婚。


因为两个人的儿子还没有到18岁,平常又十分粘着梦琪,所以双方决定孩子由梦琪抚养。出于对儿子的愧疚,向荣就在离婚协议中加了一条,把唯一的一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给儿子。


几年过去了,儿子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虽说离婚时约定房子归儿子,但房子仍然登记在向荣名下。梦琪每次催他过户,向荣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始终不配合。梦琪十分着急,不知道怎么解决。


李律师告诉大家,这套房子虽然登记在向荣一个人的名下,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向荣后悔了,不愿意把房子给儿子,那么这房子当然也不能属于向荣一个人,仍然是他和梦琪的共同财产。梦琪可以就这个情况,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房产。


第二种情况:房子是老公个人财产。

和平常一样轶男下班后买菜回到家,儿子在写作业,丈夫曾泽在沙发上翻报纸。曾泽停下来看着轶男,忽然说:我们离婚吧!原来啊,曾泽有外遇已经两年了。

因为轶男不同意离婚,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最终轶男还是妥协了,由于是曾泽有错在先,他在离婚协议中写到,儿子由轶男抚养,但曾泽愿意将自己婚前的一套个人住房赠送给儿子。


再后来,曾泽的情人也为他生了一个男孩,生活压力一下增加,这让曾泽犯了愁。这时他想到自己还有套房子,虽然这套房子曾经答应要给大儿子的,可现在还没过户,如果自己反悔了,是不是就不用将房子给大儿子了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曾泽找到了李律师,想让李律师为他答疑解惑。其实像曾泽这样的情况,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如果他在房屋正式过户前反悔,这房屋赠与条款是可以撤销的。这无疑对曾泽来说算是个好消息,他开始计划把房子赶快卖掉,缓解自己的生活拮据的燃眉之急。


可站在轶男和儿子的角度,我只能说,当初的选择方式欠妥,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啦。如果当初这母子俩来找我咨询,我肯定是要给他们另辟蹊径满足需求的。可惜啦!


本集总结

综上所述,李律师为大家总结一下今天分享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离婚时约定给儿子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前夫反悔,前妻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第二种情况,离婚时约定给儿子的房子是前夫个人财产,如果前夫反悔,法律允许他撤销赠与,前妻和儿子真的是哑巴吃黄连。


好,感谢大家收听李爽律师系列课程《你的婚姻你做主,你的房产谁做主》今天的分享就先到这里,李爽律师与你相约下一讲,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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